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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AC微享汇】第八期文字内容分享

2016-06-29

62220:30-21:10,中资协专家讲师屈慧继续做客第八期“IAMAC微享汇”,详解“金融产品设计中隐藏风险”的另外五类风险。以下是本期文字整理内容:

(以下观点根据嘉宾讲话稿整理,仅代表嘉宾个人,不代表协会与所在机构) 

本期主要介绍金融产品设计中隐藏的五类风险,第一类是产品定价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第二类是风险保障措施可能出现的风险;第三类是SPV选择时可能存在的风险;第四类是优先和劣后结构化过程中可能存的风险;第五类是资金投放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一、产品定价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对一家客户授信的综合成本是8%,假设给客户授信额度10亿,要求客户提供20亿抵质押物。但是我们在产品定价时,通常会把8%的利率分成6%利息和2%财务顾问费。按照约定,6%利息按季支付,到期三年或五年以后一次性还本。但是2%的利率,保险公司或者银行会与融资方通常以财务顾问费的形式,一次性收取,或一年之内收取,或两年之内收取。从风险保障措施来看,本金加6%的利息是被抵质押物所覆盖的,但2%的财务顾问费是暴露在风险之外的。举个例子,如果通过银行委贷来投放,如果这6%的利息,客户按季度支付时发生违约,这时它就会上贷款卡,而且可能会触发贷款的提前偿付义务。但是因为这2%财务顾问费是额外签订合同收取的,如果客户发生逾期,没有按时交纳财务顾问费,不可能上贷款卡,也不可能去清偿客户抵押物。这就是在产品定价过程中,我们人为地把综合成本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由第三方签订额外合同进行收取时产生的风险,也是产品定价过程中的风险。

另外结合保险资金的特性,还需提示几点:

首先,保险资金投放时存在一个风险点,即保险资金投放的项目不能上贷款卡。银行的授信客户如果违约,会上贷款卡,导致客户的违约成本非常高。但一般来说,保险债权计划或者是股权投资违约是上不了客户贷款卡的,所以这是我们保险资金投放相对于银行、信托的很大一个风险隐患。

其次,保险资管产品的期限一般都在5年以上,且还款频率也长。比如,如果一个10年期的债权计划,按年还息,这样会存在什么问题呢?举个例子,如果在第二年半的时候,项目出现问题了,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了资金短缺,或者是企业的生产经营出现了不利于还款等问题,由于其还款频率是一年,此时其不需要向保险公司支付任何的本金和利息,就导致保险资金觉察不到项目风险。所以产品设计时,还款频率高或低,也是我们检测风险很重要的一个方式。比如,我们从银行买房、买车,采用按揭贷款方式,银行一般要求按月等额本金来还款,如果客户一季度不还款,银行就能立刻发现风险。所以保险资金投放时间比较长的时候,期限也可以长一些,但是建议,对于在投放时可能会存在风险或者行业周期比较长的客户,其还款频率不要设计过长。

第三,保险资金成本较高,在2014年之前,总体社会的融资成本都比较高,保险资金的成本相对来说比较低,而且在经济上行期间,市场对利率都缺乏敏感。但是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加之整个实体经济下行,市场利率也在不断下降,但是保险资金的成本变化不是特别大,我们可以看到银行基准利率下浮百分之十、二十、三十,所以在利率市场化情况下,保险资金如何面对利率风险的冲击,其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二、产品设计中风险保障措施设置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风险保障措施中的上市公司担保首选上市公司、其次是上市公司子公司、最后是上市公司母公司

举个例子,如果一家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母公司和上市公司子公司均可提供担保,很多机构愿意选择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也就是集团公司来进行担保,因为集团公司的合并报表特别大,而且合并的净资产规模也特别大。大家关注到了集团公司整体的合并报表资产管理规模、净资产和集团的盈利情况,但是忽略了集团公司有一类是管理型集团公司,它是管理型集团,本部每年收入很低,所以这种类型公司,我们首选的担保是上市公司,因为上市公司如果发生违约,其违约成本很高,但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如果提供风险保障措施,其违约成本就很低。

但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发生问题时,因为它是合并报表,需要公告,所以对它上市公司整体的违约成本特别高。比如绿地的子公司云峰地产,云峰集团的中票逾期了,对于绿地的影响就很大。

所以有上市主体提供风险保障措施时,首选上市公司,其次选上市公司子公司,最后才选上市公司母公司、集团公司。我们现在做债权计划或者融资业务的时候,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如果是管理型集团公司,我们不接受其提供风险保障措施,因为没有实质性意义,其自身没有实体产业。

(二)权益性投资的风险措施保障设计成到期债权回购

保险资金的投放以及银行资金的投放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债权,即签借款合同,是最传统的投放;第二种是权益融资;第三种是盘活存量资产融资,就是把资产变现,作为对价取得资金,标志性的就是融资租赁。目前权益性投资占比越来越高。为了规避风险,权益投资的风险保障措施在到期追偿时一般设计成债权方式。常用的就是到期时,由第三方或者是公司大股东到期回购股权权益。所以这种权益投资后期的风险保障措施,一般会通过回购把它转化成债权,未来要履行这笔债权,就要进行回购,降低权益投资的风险。

三、产品设计中SPV可能存在的风险

SPV其实就是风险隔离,通道类型的选择至关重要。举个例子,比如保险公司通过信托公司给A公司10亿贷款,即使信托公司出现一些诉讼或者是账户冻结的问题,信托计划本身也是安全的。因为信托法有规定,即使信托公司发生破产,或者是说有法院诉讼,信托计划本身是实行破产隔离的。A公司依然继续偿还信托公司债务,信托计划偿还保险公司债务。同时也可以选择金融租赁公司或融资租赁公司,或者是保理公司作为通道,但风险是完全不同的。因为上述公司不实行破产隔离。如果租赁公司和保理公司发生了破产,或者是违约,法院会查封其账户。只有信托公司可以实现破产隔离,但是保理公司和租赁公司做不到破产隔离,破产隔离分为两方面,一是原始受益权与基础资产的破产隔离,二是管理人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破产隔离。所以我们在选择通道时,尤其是保险资金,一定要做到破产隔离,不能因为选通道而增加风险。

四、优先和劣后的结构化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保险资金和银行资金偏好优先级,实际上融资类项目的优先级并不能降低风险。举例来看,10个亿融资类项目,信托公司设计成7亿优先级,3亿劣后级。保险公司购买优先级,某财务公司或者第三方购买劣后,那么债权到期发生逾期时,保险公司能规避风险吗?答案是否定的。所以优先和劣后这种受偿权利让渡的结构化产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风险保障非常有限。对于这个债权投资项目,其安全边际增加了30%,因为你买了30%劣后,那么我的安全边际就增加了30%,其实不是,因为债权不像二级市场流通的金融产品一样。所以个人建议两点,第一点,如果是债权类型的优先和劣后这种结构化产品,如果你买了优先,也不能因为你是优先,就把这个项目的风险弱化了,依然要尽调,就跟平层一样。第二点,如果认准了一个项目,就不要让别人去买劣后,直接一笔拿掉,因为风险是一样的。但是优先和劣后这种产品在二级市场可起到至关作用的风控作用。比如股票在狂跌后把劣后跌没,然后卖掉,把优先的本金保留,所以优先和劣后这种结构方式在二级市场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风控措施。但是在债权融资项目中实际上不起到多大的风险保障措施。但是理论上它是要起到一定作用的。我们知道,如果一个产品做成结构化,不外乎有三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拉高单位净资本的收益,如果是银行,就要拉高单位资金成本的收益。第二个目的是控制风险;第三个目的是促进营销。

五、资金的投放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一)集中还款设计

保险资金的特点是期限长、金额大,一般来说,在投放项目的时候,建议分批投放。举个例子,如果是一个十亿的项目,我们会两个亿、三个亿这样来投,但是保险资金一次放10个亿,或20个亿,这会出现什么问题呢?如果到期是一个到期日,那么一次性放20个亿,企业需要到期日那一天一次性还20亿,从投放的风险控制角度来看,这会给企业造成集中还款的风险,企业偿还20个亿,本身没有问题,但是需要一天之内偿还,压力就很大,如果把这20个亿分期投放,给企业留一个筹集资金的时间,那么这个项目可以很顺利地到期。所以现在大部分银行,包括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资金投放的时候,尤其是金额超过5亿时,而基金子公司、券商、信托超过3亿,就开始采取分批投放,为了防止集中还款的风险。

(二)季节性、周期性还款设计

资金投放的时候,有些行业是有季节性的,在给客户设计还款的时候要错开它的淡季。比如农业是有季节性的行业,如果给他设定的放款和的还款是它的淡季,比如说小麦,正好设计到春季还款,春季小麦刚刚长出几厘米,无法还款,所以一般小麦会设定成七八月份还款,小麦收割的时候,销售完产生现金流来还款。还有就是涉及到保险资金投放的,我们知道现在很多煤矿资金的投放,因为煤矿是周期性很强的行业,所以对于保险的投放很尴尬,现在正好有很多大的煤矿到期,也出现一些错配的问题,还是要引起注意。

(三)总结

风险控制措施很难用计算器算出来,但是风险控制措施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就是财务,因为财务可能是在分析企业时唯一能量化的,另外,财务里面能把我们的还款来源量化的就是现金流,所以在实际操作中的风险控制一定要密切关注融资企业的现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