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监管问询模式开启 首例剑指股东关联关系

2017-02-21

  防控风险在保险监管中的重要性越发凸显。2月17日傍晚,保监会首开保险监管公开问询的先河,在官网直接发布针对昆仑健康险公司的问询函,询问其股东是否如媒体报道所言与“佳兆业郭英成家族”有关。

  

  

  保险业首份监管问询函剑指股东关联关系,其中传递出的监管新动向值得关注。在业内人士看来,保险监管问询模式的开启,其背后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思路的体现,同时也透露出公司治理将是2017年保险监管的重中之重。
  

  

  首次问询直指实际控制人
  

  

  保监会的首张监管问询函,直指股东关联关系。被问询的昆仑健康险成立于2006年1月,虽并不被公众所熟知,却是国内最早拿到专业健康险牌照的公司之一。
  

  

  2016年12月,昆仑健康险的股东架构发生更迭,原股东西藏恒实投资有限公司、福建清科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股份转让给了来自深圳的四家公司——深圳市宏昌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正远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泰腾材料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正莱达实业有限公司。转让后,这四家深圳的公司合计持有昆仑健康险的股权比例达到30.96%。
  

  

  根据昆仑健康险彼时发布的公告,上述四家新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安排,公司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但近期有媒体报道称,昆仑健康险其实是“佳兆业郭英成家族”实际控制的企业。
  

  

  对此,保监会要求昆仑健康险“验明正身”,就四个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向保监会作出书面说明。一是,昆仑健康险须说明公司上述四个深圳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与“佳兆业郭英成家族”有关,入股资金是否来源于“佳兆业郭英成家族”下属企业或其关联方;二是,昆仑健康险须说明公司各股东的股权结构(树状图)及其实际控制人情况;三是,昆仑健康险须说明公司是否有实际控制人,如有,详细说明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四是,昆仑健康险及股东须就提供说明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如有虚假或隐瞒信息,自行承担后果,自愿接受保监会对所持股权采取的处置措施。
  

  

  公司治理成今年监管重点
  

  

  事实上,开启监管问询模式,此前已被保险监管部门提上了议事日程。2016年12月,保监会就《关于建立监管公开质询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社会及媒体关注,涉及公众利益或可能引发重大风险的事项,将被纳入质询范围。主要包括四类:公司治理类,保险公司股权、股东关联关系、入股资金、关联交易、治理运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等有关问题;业务经营类,保险产品设计、业务模式、销售理赔行为等有关问题;资金运用类,保险资金举牌、收购、境外投资,以及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保险资金运用等有关问题;监管机构关注的其他问题。
  

  

  至于质询的对象,除保险公司之外,还穿透至“保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投资人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
  

  

  在质询形式上,相较于过去监管部门与机构“一对一”的质询,监管公开质询制度一旦建立之后,将实现双向“阳光化”。一方面,保监会先将质询函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发至保险公司;另一方面,保险公司的质询回复在报送至保监会的同时,还须在保险公司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建立监管公开质询制度的同时,保监会也在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规范,来加码风险监管。比如,为更有效地把控股东尤其是重要股东这一“入口”,保监会修订了《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12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外,保监会也将2017年保险监管的首项重点工作锁定“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根据部署,为全面摸清公司治理的现状和底数、夯实公司治理结构基础,保监会将全面启动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工作,对全行业公司治理状况进行一次大摸底、大体检、大排查,深入揭示公司治理重大风险隐患,有效分析诱发风险的原因和症结,为下一步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提供线索和依据。
  

  

  有关这次公司治理工作大摸底的启动会,已于上周召开。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启动会上透露了此次现场评估的三大重点。一是重点抓好股东股权评估,重点从股东关联关系、投资入股行为、股权变更以及股东行为等方面,考察、评估股东的投资入股、股权转让以及履行股东权利义务方面的规范性,摸清、分析潜在的风险;二是重点抓好“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运作评估,重点摸清公司治理的新动向;三是重点抓好公司内部管控机制评估,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内部管控,加强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和透明度的评估。
  

  

  这一系列的举措都直指“对保险公司真实股权结构和最终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式监管,旨在防范治理僵局、管控失效等重大公司治理风险。据了解,2017年保险监管将把防控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下决心处置潜在风险点,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作者:上海证券报 黄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