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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德云:做好顶层设计 各方协同努力 加快发展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建设

2020-12-18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成立五周年年会,这次年会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背景下的养老金融展望”为主题,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我代表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对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成立五周年及五年来取得的重大成就表示热烈的祝贺和由衷的钦佩!

我们正逐步走向长寿时代,这是改革开放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稳步提高的具体体现,值得骄傲和自豪。但同时,也要看到,与长寿时代相伴随的是老龄化和少子化问题日趋严重,给我国养老保障带来极大的挑战。在“未备先老”和“未富先老”的不利形势下,如何保障人类社会有史以来最大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是各方都高度关切的重大问题。为此,在做好顶层设计、制定科学规划、各方协同努力、加快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建设,已经刻不容缓。

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各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对健全养老保障体系、发展第三支柱提出很多规划和措施,为第三支柱发展创造了良好政策环境。各金融行业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开展养老金融产品创新,各种养老保险、养老基金、养老理财产品、养老信托等不断推出,促进了养老金融市场快速发展。但总的看,我国养老金融发展仍处在初级阶段,除了养老保险业务开展时间较长且产品较为成熟外,其他各类养老金融产品仍处在探索过程中,其产品设计、养老功能、市场认同度、安全有效性、产品成熟度等还需要市场的进一步检验。为此,金融监管部门也提出要界定并统一养老金融产品标准,要发展真正具有养老功能的养老金融产品,这对养老金融发展提出新的要求,也指明了方向。

    从国际经验看,欧美发达国家在养老金融市场方面起步早,也较为成熟,可给我们提供一些有益启示。一是要有旺盛的养老金融需求,比如中老年人群体、收入稳定群体以及中高收入群体,对养老金融具有持续性旺盛需求。当前,我国中产阶级群体不断扩大,养老金融需求正处在稳定增长的过程中。二是要有国家政策有力支持。特别是税优政策,力度大,也较为普遍。同时,养老金投资政策也较为宽松,投资渠道广泛,配置资产丰富,投资收益较好。而我国,除了养老保险投资和全国社保投资外,其他养老金投资政策较为保守。三是要有优质的金融产品供给。养老金融产品定位清晰,功能精准,供给丰富,能够满足个人养老投资需求。但显然我们目前还处在初级阶段,需要在产品创新上下更大的工夫。四是要养老金融消费者参与程度高。我们现有的养老金管理和养老金融产品,除养老保险和年金产品等少数产品外,个人选择权小,参与程度低,影响了养老金融消费者的关注度和积极性,不利于培育调动个人养老意识和产品普及程度。上述经验值得我们研究借鉴。

养老金融产品是养老金融市场的核心和基础。综合分析国内外养老金融产品看,通常具有六个方面的特征:一是产品的长期性和持续性,要长期投入长期投资、定期投入持续投资。二是收益的适度性及稳定性,要能够战胜通货膨胀,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安全性,特别是本金的安全性,对老年人而言可以少赚但不能赔本。四是资产配置的稳健长期性,必须贯穿长期价值投资理念。五是具有普及性,养老金融产品的交易结构不宜过于复杂,要尽求简单易懂,容易认知接受。六是具有多样性,产品要丰富多元,满足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投资偏好、不同投资目标的人群的需要。如果按这几个标准即普适性、长期性、稳健性、多样性衡量,显然市场上现有的很多冠之以养老名义的金融产品并不完全符合,加快发展成熟有效的养老金融产品任重而道远。

我们还要认识到,每一类金融产品的诞生和发展都不是孤立的,其背后和过程的演变是一个新的金融生态的搭建,涉及到多个市场主体和多种交易结构。与其说是养老金融产品的创新,不如说是养老金融服务的创新。任何一种养老金融产品除了具备保值增值的基础性功能外,还要尽可能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大的便利和效能,如引导持有人高效合理地使用资金,获得更多的养老增值服务,提高产品性价比。以一种产品为核心,由不同专长、不同类别、不同功能、不同领域的养老金融产品或非金融产品构成最优组合,可以形成一个养老综合服务解决方案,对优化消费者体验、促进养老金融发展也很重要。比如保险业提供的各类养老保险产品如年金保险、两全保险、定期保险、终身保险等,除具有风险保障和投资功能外,还通过特定产品组合同时提供养老社区入住优先权、老年护理保险、特种药物医疗保险等综合服务功能,真正做到了从摇篮到墓地的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其他各类的养老金融产品,也可以探索跨业组合、功能组合,给养老金融消费者提供一个完善的金融解决方案。以养老金融产品为核心通过产品链延伸,构建完善的养老金融的产品组合、业务生态和服务体系,真正做到全程化、一站式、立体化的养老金融服务,虽然要涉及行业跨越、产业整合和资源重组等问题,但值得研究和探索。

目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三支柱建设是严重缺失的,这与养老金融市场及养老金融产品发育不足有直接关系。从顶层设计看,第三支柱建设和养老金融发展较为分散、不成体系、缺乏标准、协同不足,这是急需国家有关部门解决的重要问题。从政策措施看,对养老金融的税收支持力度不足,操作繁分复杂,对公众的吸引力不够,这也是税延养老保险试点不尽人意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相关部门在投资政策、市场规范、业务标准、监管手段、统筹管理等方面都缺乏必要的协同。从市场发展看,各金融行业都在努力探索,但认知和理解差异较大,路径和产品各不相关,合作和竞争都处于懵懂状态。未来的资管市场主体关系是竞合关系,有竞争但更需合作。在第三支柱建设中,各行各业都要积极参与、挖掘机会、做出贡献、寻求发展,尚不存在哪个行业为主体或主导的问题,虽然业务特性、功能专长、起步早晚不尽相同,但基本都处在起步阶段,各行业的养老金融业务优势都不明显。从公众意识看,受养儿防老、家庭养老的传统影响,社会公众的养老规划意识不足,特别是年轻人群体,更是很少考虑养老安排问题。养老规划要尽早着手,才有备无患,才是对人生负责。此外,养老金融意识和长期投资理念也需要普及和提高。

为此,政府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第三支柱建设和养老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提高政策制度措施的协同性和统筹性。各金融机构作为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要以客户需求为核心,努力创新,积极合作,提供优质的养老金融解决方案。为养老金融提供产品销售、法律支持、会计财务、资产评估、投顾咨询、技术支持等服务的中介机构,也要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养老金融市场建设,形成专业化的市场服务力量。社会公众要提高养老规划意识,要坚持长期价值投资,地方政府和企业对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投资管理要实施长期考核。协会等社会组织要积极开展养老金融市场教育,包括养老金融业务培训、养老金融消费者培育、养老金融产品普及推广、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业务标准制定等工作,为第三支柱建设社和养老金融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总之,养老金融市场和第三支柱建设既需要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实现专业化、规范化,体系化,也需要统筹协调协同,避免目标不明、定位不清、功能不强。规划、参与、培育、建设养老金融市场是我们各方共同的任务和责任,形势紧迫、时不我待,重任在肩、吾国吾民,共同努力、加快创新,对此,我们要充满信心,共同努力,敢于担当,砥砺前行!

最后,祝本次年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