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延礼:构建保险业责任投资发展新格局

2021-07-24

  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近期举行的“2021中国社会责任投资高峰论坛”上表示,保险业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的发展主线,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有效推动了保险业社会责任投资发展建设。同时,保险行业责任投资总体处于起步阶段,构建完善高效的责任投资体系还需做大量工作

  “在践行社会责任投资方面,保险业从监管政策、行业推动及市场创新三个层面相继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周延礼说,在具体投资方式上,一方面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基金、绿色信托、绿色PPP等形式,参与了能源、环保、水务、防污防治等领域的绿色项目投资建设;另一方面,保险资管机构也在产品创新上不断探索,发行ESG资管产品,编制ESG信用债精选指数,为投资者践行ESG投资理念提供有效的市场价格走势信息。

  周延礼同时指出,保险行业责任投资总体处于起步阶段。保险机构普遍认为,保险资金投资期限长,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与ESG投资所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天然匹配,同时也认为国内的ESG认知和实践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存在的主要挑战有:

  一是数据边界不清,信息披露不够。目前,保险行业责任投资的标准和边界不够清晰,缺少行业统一的顶层设计和评价标准,由此导致机构披露的信息存在口径不一致、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同时,在我国各政府部门间,相关信息的共享机制尚未建立完全,没有统一的信息发布与查询平台,缺乏ESG顶层设计和政策法规的支撑。

  二是适合保险资金的ESG产品不足。虽然我国的绿色金融产品已呈现出多样化趋势,由早期的绿色信贷、保险、基金、证券类产品衍生出环境证券化、碳金融等创新型金融工具,绿色金融产品体系不断被完善。但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产品类别不够多样的现象,个性化融资方案仍需改善;融资产品的覆盖对象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而保险资金投资范围广泛,这就要求在更多领域引入绿色投资和可持续投资的理念,开发更多适合保险资金属性的绿色指数化产品、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和绿色股权类基金等。尤其在另类投资领域,积极探索利用各种金融形式和投资工具,在节能环保、生态农业、环境建设方面加大投资的同时,体现绿色投资和责任投资的理念。

  三是激励及约束政策不完善导致金融机构动力不足。具体而言,中国的ESG投资尚未建立“在项目层面关注项目管理,在企业层面关注公司治理,在区域可持续发展层面关注政府治理”的信念体系;也缺少按地区、行业、项目分类施策,尚未打通政府、企业、项目和市场之间的投融资决策链条,如何平衡ESG投资和非ESG投资的相对成本与收益,建立ESG投资的溢价回收机制是金融机构裹足不前的难点。

  四是保险资金开展责任投资的能力建设不足。一是专业能力不足,复合型型人才缺乏。构建责任投资标准、发现绿色投资项目、识别投资风险等方面都需要专业能力的支持,储备和培养专业人才成为市场机构发展之核心;二是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目前在国内还没建立一套有效的定量识别环境风险的量化模型和信息化的管理手段。特别是自“双碳”目标提出以来,行业内广泛思考和关注的是如何进行“碳计量”、怎样实现“碳交易”,如何把握和规划“碳路径”等方面缺少工具和数据;三是前沿性探索不够。当前行业在绿色产业、绿色资产的证券化,推进绿色PE和VC的发展,金融科技和数字化手段的运用等方面研究还不够,在组织保障、机制建设、标准研究、信用评级、风险评估、收益测算等方面的积累仍不够。

  周延礼指出,构建完善高效的责任投资体系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首先,加大责任投资领域的研究和探索,形成共识性原则和投资指引。要进一步加强行业责任投资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在行业间探索建立共同遵守的尽责管理原则和投资指引。保险业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在监管的支持下,借鉴国际经验,组织行业探索研究制定保险行业尽责管理原则,力求勤勉尽责履行社会责任,最大限度地实现整体长期价值,包括经济、社会和环境资产的价值。同时,研究制定行业绿色投资指引和评价机制,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提出具体路径。

  第二,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丰富绿色底层资产及ESG投资工具。在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前提下,丰富绿色债券体系及碳金融工具,推动绿色债券、绿色ABS、绿色资产担保债券、绿色收益支持证券、绿色指数产品和“绿色保险”等规范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保险机构结合实际业务发展,设立绿色发展基金,为绿色项目以及投资者提供更加多元化多样性的绿色金融产品。对股权融资而言,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加大对新能源技术、节碳技术、碳捕捉技术等领域的支持。

  通过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手段来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与绿色产业,从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的角度思考ESG、强化政策引导,发挥市场主体的主动作为,打通政府、企业、项目和市场之间的投融资决策链条。

  第三,构建数据化标准,强化信息披露。从全国发展看,鼓励尽快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碳核算规则体系,建立公共环境数据平台完善绿色金融产品标准,完善绿色评级和认证,建立环境压力测试体系等手段,出台类似欧盟SFDR的标准,强化对投资机构建立ESG框架的要求,提高产品透明度,推动ESG理念的深化,打破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绿色投融资瓶颈,有效制约污染性投资,防范“洗绿”风险。从行业发展看,建议制定行业统一信息披露标准,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构建信息披露平台,使信息披露工作数据化、制度化、常态化。

  第四,积极推动责任投资与绿色金融领域能力建设。通过改进技术手段、加强金融科技在绿色金融产品开发、环境风险管理、绿色可持续投资等方面的应用,全面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通过完善与绿色金融相关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有效性,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通过行业协会等培训平台,培养和造就更多绿色金融领域专业人才。

  第五,深化国际交流,构建责任投资全球化发展新格局。继续依托国际组织和境内外资源,加强学习和交流,强机制,补短板,促发展。及时总结和推广中国责任投资、绿色金融领域的最佳实践,讲好中国故事,多渠道促进责任投资、绿色金融与国际组织双边及多边的合作,推动构建绿色金融和责任投资全球化发展新格局。

  稿件来源:中国财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