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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实体经济、严守风险底线——贾飙在保险资金私募股权投资研讨会上的讲话

2017-08-14

2017年8月10日至1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保监会决策部署,保险资金私募股权投资研讨会在哈尔滨召开。中国保监会资金运用部副主任贾飙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以下为贾飙讲话全文: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由中资协主办的私募股权投资研讨会。在全国金融工作会闭幕不久,中资协牵头举办这个专项研讨会,是保险资产管理行业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的确非常及时,也非常有必要。借此机会,我也谈谈对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的几点看法。


    一、全国金融工作会对保险业和保险资金运用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金融工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同时,习总书记提出做好金融工作的四大原则,第一个就是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这既是对整个金融行业的要求,也是对保险业、对资产管理业的要求。如何贯彻落实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非常重要和迫切的任务。

这些年,保险资金股权投资业务增长较快,成效明显。股权投资既是优化配置结构、拉长资产久期、稳定投资收益的有效手段,也是服务“三去一降一补”、服务供给侧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式,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保险资金股权投资业务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一是投资规模稳步增长。从2010年开始,特别是自2012年以来,在短短的5年时间,保险机构股权投资规模出现快速增长,直接投资规模达到13374亿元,PE基金5031亿元,股权投资计划2692亿元。二是投资范围不断拓展。直接投资主要是八大类行业,间接投资除了上述行业外,还包括TMT、消费、节能环保、机械制造、军工等多个领域,充分体现了保险资金特性,发挥了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和支持作用。三是投资方式较为多元。既有直接投资,也有股权计划、PE基金。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15年底,保险系PE基金开始起步,实现了从买方到卖方的根本性变化,彻底打破了只能选择第三方基金的局面。在大资产管理领域,保险资金踏出了坚实的一步,也是历史性的一步。四是资产质量较好。直接投资的项目以金融类企业为主,间接投资的PE基金主要由实力较强的管理机构设立,管理机构的历史业绩较好,风险管理能力较强。迄今为止,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尚未出现大的风险事件。总体来说,经过几年的实践,保险机构在投资能力,投资团队、风控团队以及决策机制等方面,相比过去都有很大提高,较好发挥了支持主业发展的作用,在我国社会经济和金融市场中的影响力明显增强。


二、保险资金股权投资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

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要坚持问题导向,看到股权投资业务面临的严峻挑战和存在的问题。一是经济金融形势较为复杂,防风险难度不断增加。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金融风险隐患日益凸显,保险资金面临的外部环境不确定性显著增加,风险隐患和问题日益多元化,保险资金运用既要防“黑天鹅”,也要防“灰犀牛”,加重了操作和研判难度。二是市场乱象不同程度存在,迫切需要规范。在行业外部,投资管理机构能力良莠不齐,产品形式由简变繁,部分产品存在层层嵌套,交易环节缺乏透明度、投资链条延长,杠杆水平有所提升,通道业务不断增多,各类不规范现象一直存在;在行业内部,部分保险机构仍然存在“短钱长配”现象,有些公司投资盲目、冲动现象和行为较为明显三是大小公司之间投资能力存在差异,仍然需要提高。这几年,我们一直强调能力建设,把风险责任人作为抓手,要求保险机构充实投资团队,完善内部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对防范股权投资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需要关注的是,不同保险机构之间的投资能力仍然存在不小差距,此前的投资能力现场检查发现,有些机构人员不实或变动较大,内部制度和内部管理不够完善,表明投资管理能力需要在实际运作中加以完善和提高。

总的来看,保险资金还要更加关注间接投资方式,也就是要更多采取PE基金、股权计划等金融产品开展投资运作。目前,保险机构可以通过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参与实体经济项目,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但是,保险机构在与主业相关的领域更为擅长,在其他行业和领域,保险机构在投资管理能力、熟悉程度等方面,与PE基金管理机构相比,优势不够明显。最近一段时期以来,文辉副主席也多次强调,保险机构开展股权投资,要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保险行业要落实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实体经济服务,直接投资是一方面,但更主要的还要采用间接方式。


三、新形势下股权投资监管的一些思考

习总书记在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并指出要加强功能监管,更加重视行为监管。在股权投资业务监管过程中,要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股权投资监管。年初以来,我们就着手系统性梳理现行监管政策,反思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地方,并出台了系列政策,切实弥补制度空白,填补监管真空。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还将继续探索,支持保险机构在规范运作上下功夫:一是梳理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重大股权投资和一般股权投资,建立黑白名单制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财务投资。二是完善报告制下监管体系。这些年来,保监会一直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改革,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各项要求,除重大股权投资实行核准制外,其他一般股权投资和间接股权投资均实行事后报告制。今后我们将逐步完善报告制下的日常监管,建立对PE基金管理人质询机制、通报机制和黑名单机制。三是推动保险私募基金规范发展。加强对保险私募基金和管理机构的全流程监管,强调发展质量,支持规范运作。

(二)强化保险机构主体意识,防范股权投资风险。保险机构是防范风险的第一责任人,要坚守政策红线不能碰的底线:一是应当严格执行股权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建立健全股权投资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完善股权投资决策流程,加强股权投资能力建设和风险责任人管理。二是要切实落实“审慎、稳健和服务主业”的监管导向,建立审慎稳健的投资运作机制,设定合理的投资风险偏好,避免激进投资策略。要将风险偏好落实到投资决策流程中,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从风险、收益、期限、资本等方面综合评估,不能仅以收益率作为投资目标和考核依据。三是要加强股权投资的信息报送和信息披露,严格执行股权投资信息报告和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股权投资相关信息,增强信息透明度。

(三)充分发挥中资协的自律功能。保险中资协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行业与监管机构的桥梁作用,在服务监管、服务会员、行业自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借助中资协这个平台,在保险机构股权投资方面,协助监管机构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行业自律,加强与会员单位沟通,通过培训、研讨、座谈等多种方式,及时将监管要求、监管导向等传递给会员。二是做好桥梁和纽带,及时了解会员单位需求,汇总行业意见,加强与监管机构和会员单位沟通。三是协助监管部门做好数据汇总与分析工作,作为保监会指定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情况通报。

(四)加强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协作。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是牢筑金融防火墙的重要措施。中央决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对于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形成金融工作和金融监管的合力具有重大意义。保监会将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领导下,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履行好宏观审慎管理职责,加强与银行业证券业等监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以及相关部委的协作,着力填补监管真空、防止监管套利、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