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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 2021年保险资金业外受托管理人评价结果

2021-12-03

 
  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规定和《保险资金业外受托管理人评价规则(试行)》等自律规则,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行业力量,基于保险资金委托人角度,对具备保险资金受托管理资格的业外受托管理人开展年度评价,评价范围涵盖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业外管理人”)。经资料收集、专家评审、初评结果沟通与复核、评审委员会审核等程序,确定了2021年评价结果。
 
  本次评价共有88家业外管理人参加,其中67家在2020年开展了受托业务,所管理的保险资金规模占2020年末全部业外管理人管理保险资金规模的99%。
 
  年度评价结果以星级等级呈现(最高5星,最低1星),分为公司总体情况评价和险资管理情况评价两部分,反映业外管理人的综合素质、投资管理能力及保险专户投资表现。公司总体情况评价的定性指标由评审专家根据业外管理人提供的资料评分;险资管理情况评价的定性指标由保险资金委托人根据实际管理情况评分;定量指标依据业外管理人填写的问卷信息、委受托数据报送系统信息综合统计得分。评价结果显示:公司总体情况评价中5星业外管理人54家,4星业外管理人26家,3星业外管理人8家;险资管理情况评价中5星业外管理人48家(其中经3家及以上保险资金委托人评分的有28家),4星业外管理人16家(其中经3家及以上保险资金委托人评分的有2家),3星业外管理人2家,1星业外管理人1家。
 
  评价结果主要供保险资金委托受托双方参考使用,不作为投资者决策依据,也不得用于业外管理人同业竞争。
 
  下一步,协会将研究整合各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评价方法,规范评价程序。同时,通过搭建沟通平台等方式,加强保险资金委托人与业外管理人的交流合作,共同维护保险资金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021年保险资金业外受托管理人评价
5星业外管理人名单
 
(按公司名称拼音排序)
 

 

 

  说明:名单中无特别标注的为公司总体情况评价5星,标注“☆”的为险资管理情况评价(保险资金委托人为3家及以上)5星,标注“★”的为公司总体情况评价和险资管理情况评价(保险资金委托人为3家及以上)均5星。